陳梅慧國道遭撞亡 竹檢偵查終結:排除故意製造車禍

5 個月前發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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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梅慧國道遭撞亡 竹檢偵查終結:排除故意製造車禍


陳梅慧國道遭撞亡 竹檢偵查終結:排除故意製造車禍
竹檢今開記者會宣布偵查終結,除分析車禍過程,也曬出事發現場畫面,強調車禍無犯罪陰謀論,並將肇事導致陳梅慧死亡的徐姓男司機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
檢方分析這起車禍原因及過程,車禍回堵原因主要是因王姓男子於本月四日凌晨2點23分駕駛營業小貨車行經國一76.9公里處,不慎自撞護欄,因車門遭護欄阻擋,未下車放置三角錐示警,導致後方車輛不察,加上當下夜間昏暗視線不佳而撞上,之後引發連環車禍。
王男報警後拖吊車到場停在小貨車前,郝廣民搭乘的車輛在2點27分,往右閃避小貨車後撞上拖吊車,楊姓司機當場死亡,後座的郝廣民與林姓保鑣重傷(王男涉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部分另案偵辦)。
凌晨3點4分,由徐男駕駛的白色休旅車,因彎道遮擋,不慎撞上陳女座車,車尾整個潰縮,坐後座的陳梅慧被夾在車上,胸部及大腿骨折,腹部出血,車輛也往前推進追撞前方四車,陳女失去生命跡象,送醫不治。
國道警方調查,39歲徐男沒有前科,他當時載乘客郭女、李男,從苗栗上國道前往桃園機場,徐男酒測值為零,驗尿無藥物反應,精神狀態正常。徐肇事後手腕、胸部、腹部也受傷,肝臟也疑似損傷。
檢方指出,徐男涉嫌違反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罪嫌,整起事件屬想像競合犯,建請院方從重以過失致死罪嫌處斷,另外,由於徐向員警自首,也請院方依法審酌是否減刑。
檢方認為,從第一起車禍過程觀察,之後接連發生第二起追撞事故;第一起事故車輛是因拖吊車作業時未擺放三角錐,而再遭後車追撞,兩件事故應非蓄意。兩件車禍時間差距二十五分鐘,回堵車流兩公里,以每台車長及車距合計十公尺計算,當時路況為三線道,大約有五至六百台車呈現塞車,車輛切換車道頻繁,此情形下應無可能設計犯罪計畫,因此,排除故意製造車禍的可能性。


陳梅慧國道遭撞亡 竹檢偵查終結:排除故意製造車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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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Chen Yinti

5 個月前

#1

太可怕了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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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霸道總裁

5 個月前

#2

有那麻剛好的故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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